名词所有格

名词所有格是表示名词之间的所属关系或修饰关系的一种形式。名词所有格有以下几种用法:

  • 如果名词表示有生命的事物,通常在名词后面加-‘s。例如:
    • Tom’s book(汤姆的书),the teacher’s desk(老师的桌子),the girl’s name(女孩的名字)等。
  • 如果名词表示无生命的事物,通常用介词of+名词的形式。例如:
    • the name of the school(学校的名字),the color of the sky(天空的颜色),the title of the book(书的标题)等。
  • 但是,如果名词表示时间、距离、重量、国家、城市等无生命的事物,也可以在名词后面加-‘s。例如:
    • a week’s holiday(一周的假期),a mile’s walk(一英里的路程),China’s population(中国的人口),London’s weather(伦敦的天气)等。
  • 如果名词已经以-s结尾,表示复数或单数,只需在后面加一个’。例如:the boys’ room(男孩们的房间),James’ car(詹姆斯的车)等。
  • 如果两个或多个名词共同拥有同一个事物,只需在最后一个名词后面加-‘s。例如:
    • Tom and Mary’s house(汤姆和玛丽的房子),Jack and Jill’s bucket(杰克和吉尔的水桶)等。
  • 如果两个或多个名词各自拥有不同的事物,每个名词都要加-‘s。例如:Tom’s and Mary’s cars(汤姆和玛丽各自的车),Jack’s and Jill’s hats(杰克和吉尔各自的帽子)等。
  • 有时候,也可以用of+名词+’s所有格或of+名词性物主代词来表示名词所有格,这叫做双重所有格。这种用法可以强调所属关系或修饰关系。例如:
    • a friend of mine(我的一个朋友),a friend of Tom’s(汤姆的一个朋友)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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